南宫市红色收藏者展示“冀南冀县抗日县政府征收田赋收据”
近日,南宫市农民红色收藏爱好者张会平展示了其收藏的一张“冀南冀县抗日县政府征收田赋收据”。收据全文内容为:
冀南冀县抗日县政府:
为发给收据事,兹据四区里阁村(镇)花户李玉顺完纳廿九年度下忙地四亩一分五厘〇豪,田赋正税共计洋〇元三角五分三厘,业经如数收讫,合给收据。中华民国廿九年十一月三日。
该收据有骑缝章,但印文不可识,应是冀南冀县抗日政府的印钤。中华民国廿九年即公历1940年,当时,由于日伪军对抗日根据地进行拉网式“扫荡”,使斗争环境日趋恶化。为适应对敌斗争需要,冀南区对原冀县重新进行了区划调整。调整后,将原冀县城南的部分地区仍称为冀县,归属冀南五地委、五专署领导。
这张“冀南冀县抗日县政府征收田赋收据”的发现,为研究冀县抗战时期的行政沿革和冀南区赋税制度有重要意义。
(供稿:南宫市委党史研究室 )